一、 职责:负责接待用户和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办理用水业务记录和台账完整准确。
上岗必须佩戴服务标志,接待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开办公制度和服务纪律。
用户来电话:铃响三次应接听,先致“您好”然后自报单位。
用户来信:认真处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答复。
用户来访:热情接待,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做好必要的记录,需找其他部门的,应带领前往或指明路线,严禁推诿、扯皮。
二、 经过调查,投诉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经厂领导批准结案,一经结案,立即将查处结果回复投诉用户。
三、 投诉者自投诉之日起五日内得到答复,十日内处理完毕,否则每拖延一天,扣罚责任人50元;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投诉者做出合理解释。如投诉者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继续到建设局社会服务承诺办公室投诉。
四、 投诉事项一经结案,按规定及时把该项投诉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社会承诺办公室每月搜集一次,各承诺责任部门直接受理用户投诉,咨询等事项及时处理情况,综合整理后汇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