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望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泉县自来水厂的委托,现对临泉县自来水厂城西泵站水源井除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询价。
1、项目编号: LQGS20210302
2、项目名称:临泉县自来水厂城西泵站水源井除铁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报价函构成:按报价函格式要求
4.1报价函封面;
4.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4.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文件中复印件为准);
4.4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4.5供应商提供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等;供应商认为满足工程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递交报价函文件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
5、报价要求:
5.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标处理。
5.2 采购预算 ¥900000 .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5.3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6、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单一来源邀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单一来源邀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7、采购保证金:无
8、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9.评审原则:
9.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技术专家三人以上组成。
9.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审核评价,谈判结束后,当场确定供应商及成交价。
10、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5时00分。
现场谈判时间2021年4月6日15时00分。
11、递交地点:临泉县自来水厂供销股
12、文件费用:无。
13、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临泉县自来水厂
联系人:常伟
电话:1813313272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帅
电话:18956087353
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成交之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自来水厂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