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周期及计划抄表日相对固定,若无异常用水情况,抄表工作将在计划抄表日内完成
1、正常情况下,居民用水抄表到户基准日期为每月20至30/31日,如遇特殊天气及疫情等原因,抄表日期会进行临时调整或补抄。
2、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等用户抄表日期为每月20至30/31日,如遇特殊天气或其他原因,抄表日期会适当提前或延后。
3、具体抄表时间以当月抄表人员实际抄表时间为准。
4、抄表时要分析各用水户用水量的合理性,对偷水、漏水、偷接水等现象要及时向单位汇报,以便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注意事项:抄表期间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及住户积极配合,及时清理户表管道井及室外水表井压占压埋,方便水表抄录,如发现类似漏水,淹埋等异常请及时处理。平时客户应注意爱护出户表箱,不应将表箱堵塞、锁住,表箱周围不能堆放杂物,保持表位清晰可见。
监督投诉电话:0558-651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