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徽润供水有限公司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20) 129号),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公司做出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二、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三、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对国家规定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特此通知
临泉徽润供水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廿八日